三、残疾人文化体育

8、参加各类残疾人文体活动

·补助对象

参加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活动的各类残疾人。

·补助标准

⑴集训、演出、比赛期间,残疾学生所在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;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保障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;对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,组织单位应当给予误工补贴。

获得市级以上残疾人运动会相关名次的残疾人运动员,参照健全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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